當您申請土地貸款或房屋貸款時,一定都會遇到「抵押權設定」這個步驟。但您知道抵押權設定是什麼嗎?須準備哪些申請資料?本文整理抵押權設定相關知識,跟著我們一起看下去吧!
抵押權設定有哪些種類?

債務人向銀行、民間貸款公司或其他債權人申請貸款時,債權人為保障自身權益,會要求債務人將名下的不動產作抵押權設定,以確保債權能夠順利實行。抵押權設定的種類分為以下2種:
普通抵押權
只有針對現在發生的債權,債務人借款多少,金額就設定多少。如果債務人想要在此借款金額上增借,就必須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
最高限額抵押權
民法第881-1條第1項規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意思是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其不動產為擔保,就債權人對債務人一定範圍內之不特定債權,在最高限額內設定之抵押權。簡單來說,此借款金額除了現在債權,也有包含未來債權,如果想要在此額度上申請增借,無須再設定抵押權。一般銀行的最高借款額度是貸款金額的1.2倍,民間則是1.5~2倍。
抵押權設定需要哪些資料?
- 土地登記申請書
- 抵押權設定登記書
-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 義務人印鑑章(義務人未能親自到場時檢附)
-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正影本)
- 義務人印鑑證明(抵押權人是金融機構時則免附)
- 其他依法令規定應檢附之文件經申請案件受理機關載明要求加以補齊
抵押權設定申辦流程與方式
抵押權設定申辦流程
- 申請:申請人向貸款機構申請貸款。
- 審核:貸款機構根據貸款方案的額度、利率、年限等項目進行審核。
- 簽約:貸款機構與申請人當面對保,確認合約上記載的事項無誤後即簽約。
- 設定:申請人準備好抵押權設定所需資料,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設定完成後申請人會收到他項權利書,表示登記完成。
抵押權設定申辦方式
如果要辦理抵押權設定,申辦方式有以下3種。
- 臨櫃申請:申請人持身分證、印章及所需檢附文件
- 線上申請:申請人如委託地政士或律師代理申請登記者,須由代理人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登入內政部數位櫃檯系統,輸入相關資料,申請人確認資料內容無誤後並電子簽章,再由代理人進行線上送件。應提交之紙本附件,則須另外郵寄或提交紙本附件清單及紙本附繳證件給土地管轄所。
- 委託代理人:代理人準備身分證、印章及相關文件到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
抵押權設定時效性多久?
普通抵押權時效性
一般來說,債權的請求權為15年,如果超過15年沒有行使債權而時效消滅,依法仍可以在5年內實行債權,但若超過5年仍未行使,抵押權也會消滅。(民法第880條)
最高限額抵押權時效性
如果超過時效15年加上5年請求權消滅後仍未行使債權,此債權就不再屬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的範圍,而是變成普通抵押權,且只擔保此次的貸款金額。(民法第881-15條)
抵押權設定常見問題
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須花費1個工作天;民間機構抵押權設定則需要2個工作天。
辦理抵押權設定需要花費的費用有以下2點。
. 書狀費:新台幣80元。
. 登記費:設定金額的千分之一。
當然可以!但由於申辦金融機構或民間機構抵押權設定所需文件不同,申請人須先決定向哪種機構辦理,下列是2種機構所需的文件。
1. 金融機構:準備現所有權人的身分證正本+影本、印章、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及所有權狀正本到地政事務所辦理。
2. 民間機構:準備現所有權人身分證正本+影本、印鑑章、印鑑證明、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及所有權狀正本到地政事務所辦理。
結語
以上是抵押權設定的相關知識。提醒您,不論申請哪種貸款機構或者選擇自己辦,在申辦前都要仔細研究,並慎重考慮與比較,才不會讓自己的權益受損喔!